【己丑】大過卦
典故:朱山縱賊資金
五行:屬火,利在夏天,宜其南方
綠柳蒼蒼正當時
任君此去作乾坤
花果結實無殘謝
福祿自有慶家門
籤詩解(問事指引)
| 婚姻 | 求財 | 謀事 | 健康 | 官司 | 遷居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好 | 正有 | 成 | 平安 | 勝 | 得安 |
| 功名 | 高中 | ||||
卦象解析(大過卦:不養則不可動,故受之以大過)
「大過」:移風易俗。墨守成規就是落伍,不求突破超越,就被淘汰,現在是大步向前邁進的好時機。別錯過。
- 初六:只要把握大原則,那些繁文細節可不理它。
- 九二:超越世俗,突破現狀,就如老夫娶少妻,那有什麼不好呢?
- 九三:太過誇張,鋒芒畢露。終非好事。
- 九四:居高位,掌大權,才能徹底打破世俗常規。雖然位尊權大,難免還要大費周章。
- 九五:老處女嫁個少年郎,事情異於尋常,雖不足得鼓勵,但也沒過錯。
- 上六:全力涉水渡河,有時會慘遭滅頂。
典故故事:朱山縱賊資金
先民來台,多致力於墾地勤農以建家立業。雖地腴幅廣而荊棘叢生「番害」時作。開田闢野者,必擁雄資,遞稟官府招丁募佃,承攬包墾以湊事功。而受僱佃農,終日碌碌早出晚歸,年豐、僅得溫飽,凶歲、難免饑寒交迫,於焉竊賊時作,官府禁之不絕。
朱山,浙江人,乾隆二十年(一七五五)知彰化縣。一日,視獄,見所繫者皆迫於三餐之鼠竊狗盜耳,朱山乃各予十金,盡釋之。諭自力更生,訓誡再犯者必無赦。既而,有縱者再犯,被捕,遂杖斃之。邑人皆駭服其雄嚴明,賊蹤稍斂。
不久,又捕一賊,將行刑,見賊凝咽飲泣,朱山問其故。對曰:「小人觸法,死不足惜,惟家母年邁,爾後俸養無人,故悲耳。」出視之,果見一老媼抱蓆哭於庭外,待收屍去。朱山嘉其孝心,再予十金,飭遠走他鄉,販貨逐利以供養老母。賊叩頭跪謝,含淚而去。
嗣後,朱山因不恥賄賂上司而構罪,將送省審訊。邑人知其蒙冤受屈,欲揭竿諍諫。朱山泣曰:「今事態未明,若因我而聚眾抗官,國法不容,罪案己定矣!」遂止。登舟將行,忽一大漢持百金進獻,朱山問之,乃昔日再縱之賊也,販魚他鄉,略有積蓄,已成家,奉母命前來謝恩送行。朱山疑其手中金乃盜取而來,大漢喟然曰:「小民謹奉教諭,克苦自恃,公猶視我為賊,不如死。」遂投海,救起,朱山乃受之。朱山至省,申其冤。復官。嗣遷灤州知府。